剛到或者不熟系租屋法律的~請別用你們的言語~自命清高~說一些無聊的話語
的確~在租房裡面~要寫名合約~把bond金給RTA~繳稅~~才叫做完全的合法
請問~~再澳洲~~大多數的華裔~~都會這樣做嘛~~還是有~~但是比例上少
但是你們自己卻忘了~~是你們縱容的~~不是嗎
當你們去華人店~吃東西~買東西~都是付現金~~那又是為何~~
明眼人都知道~~那他們都是在逃税(合法避稅)~~那你們又做了啥~~還是一樣去那買東西~~去跟別人租房子~~
請問你們有自身做起嗎~~你們有拒絕去那些地方消費~或者去住那些地方??
那些被我趕出去的四川人~~就別說一些~~正氣凜然~敷衍的話~~
如果沒錯~~你們一群人也是去那些華人店買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