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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陶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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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 ERIC 和 RitaR 的租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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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陶潜 发表于 2011-6-24 15:57:05
我讨论这个问题,  为了让更多的人从这件事中获得经验教训. 无论是好是坏, 都不会藏私.

写在法律之外的话:

拿回定金的可能性很小. 不过ERIC既然通过银行转款, 网上银行会有记录到她的帐户. 她没有出收据的话,无法证明这钱的来源. 因为转款人是而, 既然没有收据证明是定金, 这钱属于不当得利. 这一点无法回避.

但是, 通过ERIC的几篇回帖, 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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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发表于 2011-6-24 16:45:42
回复 24# 陶潜


    我没有要任何人来同情我,不乏很多人是围观看热闹的。我想如果看了就当多学点东西,以后做事谨慎点,合法点。
如果我任何地方做错了,违法了,那没办法,我就只能受惩罚。要不然我就不应该有任何损失。
23
ERIC. 发表于 2011-6-24 16:47:38
回复 23# J8球


    或许对其他人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来说不是小数目。
24
shiyichen 发表于 2011-12-1 23:22:54
ERIC:一切按照法律讲几乎99%的分租房都不合法。如果大家不分租,

留学生只能住进管吃管住的HOMESTAY里。一周260刀。大家心里都明白,

出了事情才搬出法律有点不厚道。老实说这种小事康嫂和法庭都不会管。

想必分租的也是学生吧,社会工作的人一般不会扣押金,起码我不会大家华人圈子小

没必要做太绝,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25
kittyliang 发表于 2011-12-7 23:43:02
好認同shiyichen,  其實要租屋, 最保障自己的方法, 是找房屋出租仲介, 如:ljhooker, ray white等....他們一定不會吃你的"Bond deposit" 按金. (不過記住, 千萬不要損壞屋內的丁點兒物件, 還要洗屋洗到好似發光, 才能歸還按金!)

祇不過看看他們會否租給你, 尤其像如此的糾紛, 我想這個"租客", 將會今世都難以租到別人的房子了, 因為你有個" bad record" 永遠跟著你......

不要在這講法律了, 我自己也租住本地澳洲人的房屋5年, 很多租屋的法律, 我相信比你更清楚, ------因為澳洲政付訂立公平原則時, 說是公平, 你看清楚裡面的條例吧, 絕..絕大部份都是保障屋主的利益,  難道你那一星期佰多元或幾佰元, 比別人的房子幾十萬, 更需要保障嗎?

就算退還按金, 房屋仲介的要求也是非常非常的苟刻, 如果像華人租客或學生如此拍拍屁股就溜走, 按金不但被扣, 而且下一次租屋, 一定會處處碰壁.  別忘記, 每隔三個月還要上間檢查和評估呢....

說了一大堆廢話, 其實想說, 祇有華人房東才會輕易租給華人學生或那些working holiday, 因為華人房東都是貪那小小利益, 以為大家華人好商量,  又可以房租收高一些.....但到頭來, 租客一但反轉猪肚就是屎, 拿法律或公告某些網站內作要脅.

我有朋友有房出租, 但在網站上見到如此的評論後, 她發誓就算多麼需要錢, 也不會租給華人!  (唉, 其實大部份的華人都能自律, 祇是被某些害群之馬的影響, 嗚呼哀哉~~

說真的, 有房子出租的華人房東, 大部份都居住澳洲很多年了, 很多法律都很清楚如何走的.

有本事的, 下次不要租華人的房子啦....華人的房子按金多數入自己的口袋呀, (純個人意見, 有風度的, 不喜勿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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