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陶潜
还有就是艾晨你没有看清楚我所写的内容。房子是在7月7号前一直不能入住的,而且我当时承诺是由我自己来负责,全权了找到下一个承租人,在她满意了之后,不给她任何损失前提下定金才还给我,但是被拒绝了。所以这个期间的损失是完全不存在的。 ...
ERIC. 发表于 2011-6-24 14:14 ![]()
越谈我越觉得你根本没有找一个真正懂澳洲法律的人咨询过. 如果你有, 你一定会失望.
定金是一回事. 你找下一个承租人是另外一回事. 即使你找到下一个承租人, 违约扣定金也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不信, 你可以找一个法律系的同学问一下, 我想他不会收你咨询费.
我知道你很气愤, 但始作俑者是你违约,如果你不"改计划", 这些都无从谈起, 仅仅道歉是不够的, 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只是某一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