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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华人回国有了5年签证 为啥还是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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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01 发表于 2013-9-6 1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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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2013年9月1日,中国新的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条例生效。经过多年轰轰烈烈的唿吁,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总算可以拿到阿“Q”五年签证回国探亲了。从唿吁对等承认双重公民身份,到力争回国自由探亲免签,十几年过去了。多少有识之士呕心沥血,才有五年Q签证这一点点进步,确实来之不易。

似乎值得高兴,但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倒不是因为五年签证收费翻了几番,而是因为这一新法令,还是换汤不换药,把海外大陆移民自家同胞当洋人对待,看不出一点亲情善待,说不清到底是同胞借了洋人的光,还是洋人借了同胞的光。

也许是出国闯荡二十多年,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与国内观念差距大了。无论如何,不能理解祖国为啥非把海外同胞当洋人外国人对待,把海外台湾、香港同胞当中国人善待,却死活不认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是亲人,不肯发海外同胞证,也不肯给予回国自由探亲免签。

按照现代文明国家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对国籍的定义,国籍只与出生国家或者民族有关,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回国自由,也属于基本人权。在现代文明国家,国民移民到其它国家,取得外国公民身份,根本不影响出生国籍,凭出生证明,海外移民任何时候回自己祖国,入境、工作、生活等等,都是自由的。中国国籍法,恰恰与国际通行的国籍概念相悖,把公民身份当成国籍,规定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就“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硬性剥夺了五千万海外同胞的中国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权利。

于是,所有歧视,甚至敌视海外同胞的政策,都有了尚方宝剑。半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依然萧规曹随,害苦了海外大陆移民同胞。回国探亲签证,成了国内外贪腐逐亲势力的摇钱树、聚宝盆,每年搜刮二三十亿美金,日进千万不算,手续还越来越繁杂苛刻,回国探亲,居然还要什么江东父老邀请函。不仅如此,去年以来,更把海外大陆移民同胞当成国内清理“三非”的主要对象,折腾得鸡犬不宁,怨声载道。驻外机构还一窝蜂拿签证收入投资,在全球兴办外国注册的中国签证代理公司,挂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的官方牌子,利用中国国家签证主权,为外国政府收取办理赴中国签证的洋税上亿美金,不择手段搜刮海外大陆移民自家同胞的民脂民膏,丢人丢到了四面八方。

所有这一切,与海内外同胞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复兴大计,格格不入,更与中共十八大落实党的侨务政策,鼓励海外侨胞参与祖国和平统一和现代化建设大业的方针背道而驰。可是,对海外大陆移民的唿吁举报,国家高层就是无人过问。那些明显贪腐从中渔利的外事、侨务、公安高官,不但至今未受追究,反而个个升迁,弹冠相庆,似乎排斥搜刮海外自家同胞有了功,相当荣耀。

坚持把海外自家同胞当洋人外国人对待,中国侨务这么整,海外实际上已经没有几个真正符合中国国籍法概念的侨胞了。六亲不认,无侨可务,还搞什么侨务?侨务相关部门不务正业,不为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服务造福,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了捞钱,为了维稳,还是为了贪腐?真是搞不懂了。什么时候祖国才能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善待海外大陆移民同胞?不管是发海外同胞证也好,还是国务院下令放开海外同胞回国自由探亲免签也好,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回国自由这件大事,非解决不可。靠装聋作哑,挤牙膏似的推拖,是要承担历史责任的。回国自由,探亲免签,事关千万海外自家同胞切身利益和民族复兴,不尽快解决不行。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是一大批在祖国成长起来,又经过海外打拼历练的难得人才,不是当年飘洋过海讨生活的农民。想弄个五年Q签证敷衍了事,拦住回国自由之路继续打劫,未免太小瞧当代海外亲人了。认定了改变命运的目标,就会不懈努力,绝不轻言放弃,这才是海外大陆移民的特色。一年二年不成,就三年五年;三年五年不成,就八年十年;这辈子不成,就下辈子接着追求,不达目的永不罢休。要问为什么,答案很简单,海外大陆移民生来就是中国人,今生今世就是中国人,回国自由,探亲免签,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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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anny01 发表于 2013-11-21 17: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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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su 发表于 2013-11-20 23:29:44
总会好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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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anny01 发表于 2013-11-19 22: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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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zzzz 发表于 2013-11-19 21:49:31 来自手机
换国籍的是就应该想到这些 不能好事一个人都占了啊
27
 楼主| danny01 发表于 2013-11-15 14: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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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love 发表于 2013-11-14 10:57:56
回家的心情很複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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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anny01 发表于 2013-11-14 1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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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020573 发表于 2013-11-13 21:17:59
可以持有PR 不换国籍,不就可以了。

只怪自己换国籍太草率。
23
 楼主| danny01 发表于 2013-11-13 17: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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