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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sbane] 《贝贝,一只狗的传奇》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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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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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贝贝序曲(1)

  妻故去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女儿长大了,出国了,给他留下了一只狗。

  亲爱的老爸: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升上蓝天,朝大洋彼岸那个陌生的地方飞去了……

  也许你不知道,这些天来,一想到要离开这个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心里就难免会涌动起一种莫名的感伤。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地等待时间的流逝,这比我原本想象的要难上许多。不仅如此,我头脑里那些记忆的碎片,也总会在这个时候一鼓脑儿萦绕在眼前,它让我原本就烦乱的心,变得更无所适从。此时此刻,看着一件件收拾好的行李,一个我留下的空荡荡的房间,我的心忽然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不想再去回忆生命中那一段仅存的,但却再也无法拥有的生活足印。也许我就是这么脆弱,面对很多事都胆怯、自卑,像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女生。

  钟声又响了,是又过了一个小时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是的,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就在几个小时以后。这是我混乱意识中现在唯一可以清晰确定的事!

  爸,还记得你决定让我出国的那一刻吗?你总是那样,你的专制有时让我觉得你不近人情。我不想离开你,这是你知道的。可即便我哭着向你哀求,你还是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到今天,我们几乎快一个星期没怎么说话了,你无法想象我心里有多么悲伤。是啊,自妈妈去世以来,你我的内心其实都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尽管这些,我们从未彼此当面流露过。或许在你看来,让我离开这里,就是为我寻找到的一种最好的解脱方式。也许,也许你是对的,可我能释然吗?我做不到。我是那么爱你,那么舍不得离开这个家,这里有我太多太多的回忆,而我能带走得却只有我自己……

  昨天晚上收拾行李的时候,看见梳妆台上那张妈妈和我们的三人合影,我悄悄把它放进了日记本里。我想有了它,我心里应该会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似乎走到天涯海角都有你们的陪伴和祝福。

  该带走的都带走了,忽然间,脑海里产生了个想法,觉得也该给你留下点什么。琢磨了很久,最后终于决定在网上为你精心挑选一个小可爱,这个小家伙是我一眼相中的,我觉得它身上冥冥之中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它忧伤的眼神中透着几分坚定,仿佛在告诉我它是与众不同的。或许这就是我和它的缘分吧,所以我想叫它贝贝,和我一样的小名。它可能会给你添不少麻烦,但肯定也会给你带来很多欢乐。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没有我在你身边的这些日子,它能陪伴你度过一些寂寞的时光。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愿这不是个愚蠢的决定。

  永远爱你的女儿:贝贝

  他坐在书房的藤椅上,看着女儿留下的信,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女儿走了,他身边唯一的亲人真的走了,这封信让他不得不再一次面对这个严酷的事实。然而,要知道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深爱着他的女儿,就是因为爱她才不忍心让她一直活在妻去世的阴影里。是的,她还年轻,她应该拥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他宁可自己孤独,宁可选择让女儿恨他,也要让她远走他乡,让她寻找到一个全新的世界。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她的血液里流淌着一股对艺术的炽热激情。那是她从娘胎里就带来的,天生的。她母亲就是油画家,从小她就在绘画上显示出过人的天赋。岁月如梭,女儿悄悄地长大,在不经意中,忽然有一天,他发现女儿原本扁平的胸部已经微微隆起,绯红的脸蛋上不再总挂着孩子般的笑容。她长大了,是该送她去欧洲的时候了,他知道。古典主义美术的典雅与庄重,罗可可艺术的华丽与纤细,巴洛克绘画的动感与豪华,印象派的热情与激越……这所有的一切都诞生在西方那块神奇的土地上。只有送她去欧洲,她才能了解西方璀璨的文化,才能体会那里人们的情感与追求,才能真正感受艺术大师们曾经诠释过的每个经典永恒的瞬间。

贝贝序曲(2)

  他爱她,他别无选择。

  “爸,我……我得走了……”他脑海里忽然又清晰地闪现出机场临别时,女儿那闪着泪光的眸子。

  他本打算对她说些什么,几句安慰的话或者别的,可他并不擅长这些。他只是轻轻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帮她背上沉沉的旅行包,然后扣上她胸前的几个纽扣,说:“到巴黎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天凉了就多穿些衣服,别总为了好看犯气管炎……”他说,说得很平静,可眼里分明含着泪光。

  女儿与他目光交汇的那一瞬间,猛得低下头,她不敢看父亲那双湿润的眼睛。她的眼眶一下红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爸……我……”她哽咽了。

  “傻丫头――”他迅速打断女儿的话,拍了拍她的头,笑了,笑得很勉强。接着用低沉的语调说:“好了,不早了,快进去吧……”

  女儿赶紧抹去脸上的泪水,难为情地笑笑,然后傻傻地站着,不走也不说话,就那么站着。

  “走吧……”他又整了整她的衣领,神情有些黯然。

  “爸――”她似乎还想说什么,清秀的面庞上留有几处未擦干的泪痕。“你的心脏病……”她停顿了半天,眼睛又有些红了。“那你……你也要多保重身体……”她凝望着他,说不下去了。

  他点点头。

  这时,女儿把手伸进上衣口袋,从里面掏出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提货单,然后塞到他手里。

  “爸,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她抿起嘴,笑了一下,很浅的那种。

  “这是?……”他接过提货单,抬起头刚想开口问她,却发现女儿已经远远地跑开了。

  快到检票口时,女儿突然又扭转头,向他大喊道:“爸,等我走后,你直接到货运处取就行了!”说完,她单薄的身影顺着人流渐渐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飞机腾空而起的那一刻,他的眼睛模糊了……

  女儿留下的这张提货单,给他带来的是一个只有巴掌大、没有尾巴、而且浑身脏兮兮的小狗,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回去的路上,他啼笑皆非,觉得女儿恶作剧的本领再一次发挥到了极点。可现在,他独自在书房里看完女儿的这封信后,心里不知怎么的,对这个还没满月的小狗崽儿忽然泛起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这让他的心头感到一丝温暖。女儿走了,小家伙来了,这颇具戏剧性的开端,似乎就预示着这个小狗崽儿会拥有一段离奇的经历,而它多舛的命运也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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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孩 发表于 2009-6-16 1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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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6:18:17


作者简介:朱苑清,1983年出生在古城金陵,父亲是一位后来下海从商的南京作家,母亲是一位艺术家。出生书香门第的她却有着别样的人生经历,她小小年纪,就获得过第十五届青年文学奖。


甚至有过生死临界的体验。对人生的况味有着别样的品尝。她说,她并不欣赏韩寒、郭敬明。她有自己的标准。
她16岁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一个美丽的谎言》曾获第15届全国青年文学奖。但《贝贝》这部8万字的小长篇,朱苑清写了近三年。

  简单地说,《贝贝》是个狗故事。她的父亲朱国鼎在她动笔之前
便泼过冷水。然而三年后,朱国鼎却一口气把它读完,且热泪盈眶。朱苑清因此坚持让父亲为此书作序。

  读书报:一部8万字的小说,怎么写了三年?

  朱苑清:作品不是一下写完的,是经历了琢磨,每个字反复读过上百遍。我的父亲是做图书的,如果我想出书不是很难,也许前几年就出了。

  三年的时间,我在长大,在学习。有些段落是我三年前写的,大多段落是一年前写的,一点一点地写,每一个细节都很注意。我自己给自己出难题,每一个情节都考究,文字上考虑比较多。

  读书报:写作和学习的时间冲突吗?

  朱苑清:我是自考本科。一年内考了20多门课,而且我拿到两个本科文凭,一个是油画专业,一个是新闻专业。现在我在考第三个本科。如果自学有奖学金,我可以申请了。

  读书报:能再给我们介绍一下小说的故事吗?

  朱苑清:小狗贝贝是女儿出国前送给富豪父亲的礼物。方家很大,鳏居的方总却很孤独,不过他对小狗贝贝像父亲一样温存。可是一次在方总有事外出后,贝贝忽然变得狂躁无比,它几乎咬坏了家里所有的东西。经医生诊断,贝贝患上的居然是一种精神病――分离恐惧症,而病症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主人对它的情感疏忽和佣人翠姨对它的虐待。在贝贝生病后,陈医生用人文的治疗方式反映在狗的身上,书里有一番话:想让狗精神独立,就把它送到属于它的地方。后来贝贝被送到农村。这一段也是我最喜欢的。在那里贝贝认识了乡村的流浪狗,还有了自己的爱情。但是后来痊愈的贝贝又将仇恨的目标对准了方总待娶的准新娘琳达。最后,贝贝死于一场谋杀。

  读书报:为什么结局这么悲惨?

  朱苑清:它必须死。其实有时候不是我自己设定结尾。一流的作品必须只有一个结尾,就像数学题,结果只有一个,就看你能否找出来。

  读书报:你自己怎么评价这部小说?

  朱苑清:我觉得有两个地方有新意。一个是狗患了精神上的疾病,还有一方面,是和时代吻合,21世纪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和道德碰撞,以及对金钱的极度需求,都在作品中有反映。小狗贝贝一件件离奇的经历,揭示了人性的贪婪、冷漠与自私残忍。我写得也比较压抑。

  读书报:听说你曾得过一场大病?

  朱苑清:高一时,我被查出肾病综合症,浑身肿得厉害,在医院里出出进进,经历了五六年的时间。这当中家里有变故,父亲在生意上不顺,企业倒闭,卖房卖车,之后6年,我们一直租房住。我住院不久,父亲也大病了一场。

  读书报:在医院那么长时间,你还记得当时的感受吗?

  朱苑清:很复杂。抢救时,我感觉很多人围着我,说要割大动脉。当时我就说,如果我有机会能活下来,如果我能再健康地拥有生命,我会更加珍惜每一天。我对金钱和物质的观念改变了很多。

  我的病很奇怪。医生说是终生的,肯定好不了,生命会很虚弱。最后一次住院,我拒绝治疗。我的印象中医生很冷漠。我没见到心目中的医生。

  我是按天计算自己的生命。一百年不过三万多天,我最多也就活到六七十岁吧,那么我还有一万多天。这样的人生观,肯定人生的态度也不同。

  读书报:《贝贝》这部作品,最早从什么时候开始创作的?

  朱苑清:从大一开始。我曾经从网上买了一只狗,贝贝的身上有我的影子存在,我赋予它很多特质。生命中除了病痛,精神上最大的承受就是孤独,然后是生命的无望。这是《贝贝》这部小说的灵魂和基调。我希望它表达出来的东西是贴近生活。

  读书报:是不是太悲观了?

  朱苑清:不仅如此。人们在接受这些东西时,仍然要看到希望。贝贝渴望主人的拥抱,渴望情感,最后它生病,得了心理恐惧症。它的病是社会造成的。虽然人生经历灾难、孤独、不信任,最后还是要战胜这一切,还要走出去。

  读书报:那么你喜欢的作家呢?

  朱苑清:鲁迅。我的性格软性一点,我想克服性别角色,希望硬朗一些。我的下一部作品风格会完全不同,希望真实反映“80后”真实的生活。

  读书报:你觉得当前“80后”的作品不真实吗?

  朱苑清:不是不真实,而是作品只是反映一部分人的生活。80年代人的特质在他们的作品中会有表现,比如自我、宣扬个性,可以嚣张,有才华的人目空一切……他们反映了80年的精神状况,但没有深入到内心世界。有时尚的、物质的东西,没有批判的眼光。现在的作品还只是浮在表面。我要找到里面的成因。造成80年代人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作品只有形象没有思想,毫无意义。

  与其他大多数的“80后”写作群体不同,朱苑清从她的写作之初就具备了某种解剖时代症候的眼光。南京大学文学博士何同彬说,朱苑清还处于青春期写作向严肃的个体写作的过渡时期,她难得的清醒和执着、内省和自律会保证她用更短的、更有成绩的方式,实现这种转型的平稳和沉郁。

  据了解,《贝贝――一只狗的传奇》由文汇出版社作为“文汇・天廷文学奖”狗年的“特别奉献”推出。由于身为“文汇・天廷文学奖”出资方、天廷董事长朱国鼎的女儿,《贝贝》一书为避嫌而没有正式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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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6:16:27
转眼间,方振国和琳达的婚期就要到了。请柬陆续发了出去,婚纱照也拍完了,一切都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琳达眼看着自己即将步入幸福的殿堂,一天比一天亢奋。她穿梭于各大商场之间,疯狂购物。然后,穿着最光鲜靓丽的名牌,跑去见她大学的几个室友。琳达送给她们很多高档的香水和衣服,眉飞色舞地讲她和方振国的爱情故事,女孩们个个都向她投来羡慕的眼光,琳达得意洋洋,满足极了。她还故意给初恋的男友打了个越洋电话,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并希望他也能来出席自己的婚礼。她还不忘给佣人们都塞上红包。一个新的女主人将要进驻在这栋豪华的别墅里,佣人们深知这其中意味着什么。她们每天帮琳达忙里忙外,细心安排一切,还把方太太的东西全都收起来,堆进储藏室一个不惹眼的角落里,偌大的别墅整天都忙得热火朝天。可这一切在翠姨看来,心里却别有一番滋味。虽然她表面上讨好琳达,可心里始终抹不直。她没想到琳达真能把老板搞到手,一想到这个二十来岁的小女人找个跟爹差不多大的男人结婚,她就觉得恶心。令她最忿忿不平的是,这个女人以后一直要在自己面前吆三喝四,她要像伺候老妈子一样的伺候她,一想到这些,她就满肚子恼火。

  然而,方振国也提不起精神来,情绪变得越来越低落。随着婚期的一天天临近,他甚至有一丝恐惧。每到傍晚,他就会牵着贝贝到不远处的公园里散步,风冷冷地吹在他身上,那一股即将来临的寒潮开始涌入他的心田,他常常感到不寒而栗。公园里的人寥寥无几,他和贝贝走在碎石小径上,残存的落日之光撒向波光粼粼的湖面,一排排鸭子船在凄冷的晚风中荡漾。这时的贝贝总是显得很安静,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方振国默默地坐在公园的石椅上遥望远方,心中惆怅万千。

  随着时间的推移,方振国的这种不安,开始一天比一天强烈。他总觉得周围有某种东西紧紧地缠绕着他,让他无法呼吸。他想方设法从中摆脱,可他越想挣脱似乎就被缠得越紧。不仅如此,他时常会陷入到一种幻觉中,他总能看到妻在迷离中对他微笑。那笑容越温和,他就越恐惧。而贝贝自从上回咬到方振国之后,又逐渐开始出现一些狂躁的症状。它的双瞳里常又透射出那种令人发怵的寒气,它常常在半夜莫名地撕嚎,歇斯底里的。这令方振国很担忧,总有一种不详的预兆。

  一天上午,方振国出去后,琳达又开始忙得不亦乐乎,她请来一拨同事来家里作客,带他们绕上别墅几圈后,她兴致勃勃地拿出她和方振国拍的婚纱影集,接着又穿起刚订做的婚纱,戴上方振国送给她的订婚钻戒。她和同事们一起哼着婚礼进行曲开心地嬉闹着,直到太阳落山时才尽兴。

  琳达把同事们一一送走后,回到家,眼前的一幕却让她惊呆了。

  贝贝身上满是污泥,它趴在客厅中央,两只爪子死死地按住相册的一头,用牙拼命地撕扯着另一头。它咬一会儿又吐出来,瞟了瞟门口的琳达,然后继续在相册上疯狂地抓……

  她走进两步,发现一件令她更为震惊的事。凡是她和方振国的合影,她的那半边都被撕得支离破碎,头、胳膊、身子、腿,全都分了家,满地都是,而方振国的那半边几乎都完好无损。

  琳达顿时目瞪口呆。

  她又看了看四周,只见雪白的婚纱被拖在地上,皱巴巴的裙摆上沾满了污秽,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腥臭;披在头上的薄纱被撕成几块,上面尽是口水和窟窿眼;胸前装饰的亮片、水钻全被拽了下来,滚落一地。

  琳达一下瘫倒在沙发上,差点晕了过去。她气得浑身发抖,脸色发紫,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抽搐。

  “翠姨!翠姨!翠姨!……”她喊得脸都变了形。

  翠姨冲进来,她傻了。

  “贝贝……贝贝……你不能这样!”翠姨训斥道:“快过来,你想死啦!”

  然而,贝贝只瞟了她一眼,继续疯狂地撕扯照片。



  “翠姨你别愣着,给你棍子,打死这个畜生!打死它!”琳达咬牙切齿地不知从哪儿摸出个棍状的东西,刚要递过去,不料被贝贝发现了。

  它愣了愣,突然纵身一跳,向琳达扑去。

  “救命啊,救命啊!”琳达惊叫,她一边向墙角躲,一边用手护住脸。忽然,她看见墙角边立着个大花瓶,就下意识地举起来。

  “不,不!琳达你不能砸!”翠姨跳过去,用身子护住贝贝。

  谁知贝贝一闪身,又从翠姨身后跳到琳达跟前。琳达一个转身,忿忿地将花瓶对着贝贝的脑袋砸去。

  ‘啪嚓――’一声,花瓶碎了。

  贝贝打了个踉跄,一头栽倒在地。

  那一刹,屋里突然出奇的安静。琳达和翠姨只对视了一眼,什么也没说,翠姨就抱起贝贝,两人直奔最近的宠物诊所。

  车在公路上飞驰,窗外的景象变得模糊不清,各种颜色交织在混沌的空气中,来去匆忙的人们在冷风中奔忙着,嘈杂、阴郁、迷乱……

  翠姨紧紧地抱着贝贝,前额直冒冷汗。她时不时把手放在贝贝的胸口上,看它还有没有心跳。她心里反复念叨着,贝贝千万不能出事,千万不能!

  琳达的眉头微微皱着,她抱着双臂,若有所思。

  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地度过。

  大约十分钟后,他们赶到了最近的宠物诊所。

  “医生!医生!……”翠姨冲进来大喊道。

  “医生下班了!”接待台上的女护士冷冷地说。

  “啊?”翠姨顿时急得满头大汗,转来转去。“这可怎么办,怎么办……”她慌张地重复个不停。

  “医生!医生!还有人啊?”翠姨顾不得多想,嗓门更大了。

  这时,只见一个肚皮大大,头有点秃,身穿白大褂的中年男人从屋里走了出来。

  他揉了揉浮肿的眼睛,不耐烦地说:“喊什么?你喊什么啊?”

  翠姨连忙迎上前,一脸苦相,带着哭腔道:“医生,医生求求你……求求你帮帮忙看看这条狗!求求你了……”

  “怎么啦?怎么回事啊?”胖医生漫不经心地瞥了翠姨一眼。

  接着,翠姨便絮絮叨叨地开始描述当时的情形。

  胖医生越听越烦,打断道:“行了,别罗嗦,别罗嗦了!把狗放床上我看看!”

  翠姨赶紧把贝贝放到检查床上。

  胖医生眯虚着眼,从口袋里掏出听诊器,听了听贝贝的心脏。接着,又掰开它的嘴,翻翻它的眼睛。

  “没什么大问题嘛!你瞎慌什么?”胖医生瞪了一眼翠姨,又接着道:“只是脑袋有点充血,在这观察观察,过会儿就醒了。”说完,他洗了洗手,脱下白大褂,准备下班离开。

  诊所里不时地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腥臊味,值班的女护士坐在前台懒洋洋地翻着报纸,实习医生拿着消毒喷雾瓶心不在焉地向四周喷洒,那股浓烈的怪味混合着屋里的臊臭闻着令人恶心。一只病怏怏的京巴狗正在挂水,它的主人神情呆滞地陪在旁边。角落里,生锈的铁笼子里关着几条无精打采的病狗。其中一条瘦得皮包骨头,背上的毛都脱光了,像一根剥了皮的葱。

  翠姨焦急地站在床边望着贝贝,心里七上八下,琳达坐在椅子上,看上去镇定自若。

  没一会儿,贝贝睁开双眼,突然撕吼起来。它瞪着血红的眼睛,“扑通――”从检查床上跳下来,接着像疯了一样地在房间里上蹿下跳。

  女护士吃了一惊,她扯着嗓门喊道:“毛医生,毛医生!……”

  贝贝的身子剧烈地颤抖着,它嘴角喷着白沫,口水直淌。一看到对面的京巴病狗它就向它猛冲过去,直朝它身上扑。

  京巴狗吓得拖着粘在前爪上的注射管就直往外蹿。盐水瓶“啪――”一声砸碎在地,贝贝“唰――”地又冲上前,死死地将它按住,然后狠狠地咬了下去。

  一阵惨烈的叫声从屋里传来。



  顿时,诊所里的狗全都狂叫起来。

  刹时,狂喊的、逃跑的、叫嚷的、躲闪的……所有人都惊慌失措,诊所里一片混乱。

  女护士吓得脸色煞白,尖叫着拼命往外逃。

  就在这紧要关头,实习医生迅速带上防护手套,狠狠地掐住贝贝的脖子。

  贝贝努力抬起头,张着嘴,喘着粗气,眼珠急得血红,似乎要蹦了出来。

  “快,快!把黑口袋拿来!”毛医生对实习医生大喊。

  实习医生拽出口袋冲向贝贝,猛得朝它头上套去,然后用力扎紧袋口。

  贝贝在黑口袋里挣扎着,狂吠着。

  这时,毛医生对琳达大嚷道:“你是不是狗的主人?”

  “我……是……是的。”

  “它是不是经常这样?”

  琳达连声道:“是……是的!”

  “它平时有没有出现过惊恐、狂躁、恐水、乱咬人,这些症状?”

  琳达顿时眼睛一亮,抵了抵翠姨的胳膊。

  翠姨赶紧说:“是的,是的。前几天,它还要咬她妈哩!”

  “噢?”毛医生吃惊地看着琳达。

  “它见谁咬谁,连主人都咬!”琳达阴冷冷地说。

  这时,实习医生转过身子,拍了拍毛医生的胳膊,小声道:“这狗是不是狂犬?”

  毛医生警觉地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接着神情凝重地点点头。

  贝贝在袋子里疯狂地翻滚着,它歇斯底里地发出绝望地撕吼,尖利的牙齿都露了出来。

  “怎么办?”实习医生表情严肃,像一个待命的战士。

  “注射氯化钾二十毫克!”毛医生手一挥,一副大义凛然地样子。

  实习医生迅速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剪刀状得大铁箍,接着“咔”一声熟练地锁住贝贝的脖子。

  贝贝顿时发出惊恐的尖叫,后腿失控地在黑袋子里乱蹬。

  “立即处置!”毛医生斩钉截铁地大喝一声。

  实习医生拿起针管,抽出一小瓶药剂,就要给贝贝注射。

  “等一等!”琳达突然喊住实习医生,接着又转向翠姨说:“翠姨,你赶紧到外面给方总打个电话,就说贝贝现在的情况很不妙,医生要给它注射氯化钾,你问他现在怎么办?”说完,琳达从提包里掏出手机递给翠姨。

  “哦,哦……”翠姨连连点头,立刻冲出去拨通了方振国的电话。

  “方总,贝贝又犯病了,我和琳达正在医院,医生要给它注射什么……什么钾的?”翠姨慌慌张张地说。

  “什么?你说什么?”电话那头的方振国显然没听明白。“你们都先别动,等我回来处理!”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翠姨转身回到诊所。

  房里一片安静,黑袋子竟然不动了!

  此时,琳达正从洗手间里走出来。

  翠姨匆匆跑过去,惊慌地问:“贝贝怎么了?”

  “嗯?什么怎么了?我不知道呀。”琳达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翠姨又到毛医生跟前,“贝贝怎么了?贝贝到底怎么了?”

  毛医生没理她,用脚背踢了踢黑口袋。

  袋子猛得搐动了两下。

  翠姨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她抓起毛医生的胳膊使劲地晃着,大喊道:“贝贝它到底怎么了?怎么了?你说话呀!”

  毛医生一把推开翠姨,冷冷地瞟了瞟她,“神经病!”他懒懒地把黑口袋拨到死角的一堆垃圾里,打了个哈欠,然后面无表情地对实习医生说:“拖出去,赶紧拖出去,找个空旷的地方埋掉,别搁在这儿碍事!”

  翠姨一惊,看了看琳达,呆住了,然后她疯了一样地冲过去,撕开黑袋子。

  接着,一阵号啕大哭从屋里传出。



  贝贝倚在门旁的角落,那一针下去顿时让它感到有股灼热的液体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在血管里蔓延。接着,它的呼吸变得急促,开始出汗,大量地出汗。然后腿发软,觉得天旋地转。刹时,它就瘫倒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之后开始浑身痉挛,它的头像被炸开一样,腿剧烈地抽搐着。紧随其后的,是痛,剜心的痛。这种汹涌而来的痛像无数尖刀在猛扎,又像数以万计的毒虫在撕咬,或者更像一场生猛而血淋淋的屠宰。仅仅几秒,它就晕了过去。

  当它隐隐约约听到翠姨沙哑的哭声时,才逐渐有了一丝知觉。于是,它努力地想睁开眼,可眼皮有千斤重,它用劲全身的气力也只睁开一点点。眼前一片雾蒙蒙,什么都看不清。它难受极了,觉得胃里像被搅拌机搅过一样,恶心得只想吐,而且恨不得把五脏六腑全吐出来才舒服。它艰难地喘着气看着琳达和胖医生,恍惚里,它觉得他们的脸歪歪扭扭地变了形,而且正面目狰狞地朝它笑,那笑容让它觉得冷,让它恐惧,让它好想逃。它想撒腿以最快的速度冲回主人的身边,一刻都不耽搁。于是,它试图站起来,可它的腿像被钉子死死地定住似的,即便挪动一丝一毫给它带来的都是难以忍受的剧痛。它想叫,叫不出来;想哭,哭不出来。它只能这么眼巴巴地望着,躺着……

  主人,主人,你现在在哪儿,在哪儿?你快来救我,快来,快呀……它一遍遍地在心中呼喊着,直到毫无气力才又慢慢闭上眼睛。

  窗台上,流沙瓶里的沙砾静谧地游走着。

  “贝贝!贝贝!……”忽然,它好像听见有人在喊它的名字。那声音很飘渺,也很熟悉,仿佛来自异世界。接着,它感到自己被一双大手托了起来,那双手触碰到它的皮毛时,宛如一阵暖流淌进它干涸的心窝,温暖而安全。那一刻,它似乎清醒了些,它又嗅到了那股和它相濡以沫的味道,它知道这是主人来了。

  霎那间,它放松了。

  天使曾经对无数弥留在这个世界的生灵说,倘若生命走到尽头时,你能不哭泣并且看到一缕温暖的阳光,那么你就可以上天堂。因为你是勇敢的。

  可数以万计的生灵都回答它说,它们真的无法不掉泪。所以真正能去天堂的寥寥无几。

  贝贝就这么安详躺在主人的怀里,它知道主人正抱着它走在回家的路上,它隐约看到漫天飞舞的小雪,它觉得美极了。是什么时候下的呢?我怎么都不知道?啊,明天又可以去院子的雪地里玩了,这是我在这儿过的第二个冬天,真好啊!它幸福地想啊想……

  恍惚中,它又回到了那栋充满温馨的大宅。进了那道熟悉的门,它的眼前竟浮现出第一天来时的情景。它还记得那是个秋天,天很蓝,它好像从世界的一端被送到了另一端,在云霄里穿梭的那几个小时,它怕极了,它不知道自己要被送到哪儿,会遇见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可就在它从那个庞然大物里被人提出来,看到主人的第一眼时,它就不怕了,因为主人朝了笑了笑。那是主人对它的第一个微笑,温存而亲切,它忘不了。接着,它就来到了这栋房子,它记得刚进门时看到了一颗火红火红的枫树,几片枫叶随风飘扬,像几个穿红裙子姑娘在翩翩起舞。那时它还只有巴掌大,在笼子里怯生生的。翠姨还摸它的小卵子,把它捏得哇哇叫。它想着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时,它迷迷糊糊地感到主人抱着它走过了卧室,它又想起自己没满月时的那一幕。它老从小篮子里翻出来,找不着北,然后哼哼唧唧地直吵吵。而主人总会不厌其烦地将它抱回去,每一次它都觉得幸福极了。它喜欢主人抱他、亲它,喜欢和他嬉闹,喜欢和他漫步,喜欢和他……它就这么一直想着,想着主人对它的好,想着他们曾经拥有的欢乐时光。忽然,它感到有样冷冰冰的东西滴在了它的脸上。朦胧中,它从眼缝里吃力地往外看,它发现主人哭了。主人一边流泪,一边用温暖的湿毛巾一遍遍地帮它把身上的污泥擦去。主人,主人,你怎么哭了呢?别哭,别哭,我不会有事的,我很坚强啊!难道你不记得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了吗?我被人拐走后,遍体鳞伤,拔山涉水地都能跑回来。还有我在乡村的时候,被小花家的那个麻脸汉子打成那样都能好起来,这点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难道你都忘记了吗?我亲爱的主人。相信我,我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我和你还有很多个日日夜夜要一起走过啊!我还要回去见小花,见呆呆,它们一定很想我,很想我。等我这次病好了,你就带我去吧,我要站在村头的田埂上等小花来,我要看见它向我飞奔的样子,我要再和它拥有一个永恒的三天……


  贝贝的身体变得越来越轻盈,它的眼前出现了一道耀眼的白光。接着,它飘啊,飘啊,飘到了一个它梦寐以求的地方,那里没有争斗,也不像尘世那么喧嚣,那里充满了和平和安宁,满眼是青绿,满眼是鲜花,那花开得好美……

  贝贝就这么幸福地睡着了。

  它永远醒不来了。

  它死了。

  尾声

  贝贝死后的当天晚上,方振国的心脏病发了。

  两个月后,他出院了。

  他没跟琳达结婚。

  翠姨走了。

  方振国还像过去那样生活,但庭院里多了一尊雕塑,那是他女儿亲手为贝贝铸的。
25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6:14:35
琳达却还在兴奋地说个没完,她迫不及待地走上前拧开门。

  只听见“嘎吱――”一声,门开了。

  方振国前妻的肖像画一下呈现在她们眼前。

  翠姨赶紧冲上前,将门带上。

  刹时,三人表情都很尴尬,谁也没说话。

  绕完整个房子,她们回到客厅,翠姨上了一壶好茶。四人坐在沙发上,方振国同琳达母亲津津有味地聊起插队时的事。这时,不知怎么地,贝贝在外面越叫越凶,搅得人不得安宁。翠姨立即起身关上窗户,又轻轻将门掩上。

  “方先生……”琳达母亲似乎想说什么。

  “妈――”琳达皱起眉头打断道。

  方振国面带微笑,“有什么您就说吧――”

  “噢。”琳达母亲点点头,她想了想才道:“其实……其实我就想问你们俩一句话!”

  “但说无妨!”方振国神色很坦诚。

  琳达望着母亲,心里忐忑不安。

  “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我想知道你们俩心里的东西……”琳达母亲停了一下,又接着说:“你们俩心里的东西是不是全都放下了?”

  方振国顿时愣住了。霎那间,他的脑海里掠过两个影子,一个是已故的妻,一个是身处异乡的女儿。

  琳达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屋里的气氛一下凝重起来。

  就在这时,只听见“砰――”地一声,门被撞开了。

  贝贝狂冲进来,直向琳达母亲扑去……

  刹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方振国冲上前,猛地转身,一把抱住贝贝。

  贝贝拼命甩头,它张开嘴,尖利的牙齿一下子咬在方振国的左臂上。

  方振国一松手,贝贝跳到地上,接着又向琳达冲去。

  翠姨赶忙抄起鸡毛掸子,大声呵斥:“贝贝!贝贝!……”

  贝贝拖着挣断的链子,眼睛通红,嘴角吐着白沫,激动地浑身颤抖。

  “贝贝!……”方振国的左臂鲜血直流,他大喊道。

  贝贝这才有所察觉,它顿时神情慌张,“哧――”地蹿了出去。

  琳达赶忙抽出几张面纸,上前用力压住方振国的伤口。

  “这狗……这狗东西,实在太不像话了!”琳达咬牙切齿地说。

  方振国尴尬地直摇头。

  “哎,你看我一来,给你们添这许多麻烦,都怪我,都怪我!……”琳达母亲连声自责道。

  方振国一脸内疚地解围说:“不是,不是……”

  翠姨看见方振国的伤口血流不止,担心地直嚷嚷:“方总,方总你赶快去打个狂犬疫苗!”

  “不要紧,没事的……”他说。

  站在一旁的琳达怒气未消,语调低沉地说:“振国,你先去打个针吧,有什么事回来再说!”

  “……”

  于是,司机赶紧开车把方振国送去医院。

  方振国回来时,天已经黑了。客厅里只有琳达一个人,她阴沉着脸坐在沙发上。

  “琳达,你妈呢?……”方振国疑虑地问。

  “走了!”琳达冷冷地道。

  “怎么让她走了?”

  “她非要去老乡那儿住!”

  方振国没吭声。

  瞬间,气氛再次让人感到窒息。

  “方振国先生!我想请问你,自从这只狗回来以后,我们哪天安稳过?”琳达有些激动。

  “其实……贝贝它……它……”方振国一脸愧欠,试图想解释什么。

  “不就是条狗吗?我妈……我妈她从那么老远来,这狗居然……”琳达讲着讲着竟哽住了。

  方振国叹了口气,连连安慰道:“确实……确实很对不住你妈!这狗,唉……”他直摇头。

  墙角的壁钟“铛――铛――”地响着,让人越发感到压抑。

  琳达屏住气,涨得满脸通红,“我真想不通,你一个大男人……”

  方振国看了她一眼,脸顿时沉了下来。


  “我看……我看你都有点不正常!”琳达恼怒地嚷道。

  方振国拔出一根烟,点着了,猛吸起来。

  这时,琳达的神情开始有些不自然。

  “滴答――滴答――”,秒针在单调地重复着。

  方振国一根接一根地抽。

  琳达坐在沙发上,一语不发,不知所措。

  突然,她抽泣起来。

  方振国眉头紧蹙。

  琳达的眼泪潸潸地往下落。

  “好了,好了!”方振国不耐烦地扬起手,“明天我就把贝贝送回农村!”说完,他把烟头用力一掐,转身出门。

  夜深了,窗外的月亮高高地挂着,影影绰绰看见些许树梢儿在晚风中摇曳。一根根寂寞的灯柱站在空无一人的小径上,它们的光亮很微弱,让人感到一丝丝凄凉的忧伤。

  方振国坐在书房的藤椅上,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他思绪万千。

  天上的星月渐渐黯淡,风吹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那一丝儿寒气悄悄地从窗户的夹缝里渗透进来。

  “你们俩心里的东西,是不是全都放下了?”方振国又想起琳达母亲的那句话。

  “爸,你快要结婚了,但我总觉得你好像心事重重,并不那么开心,你是不是还在想妈妈?”前两天,女儿和他通话时流露出的那份担心也开始在他脑海里萦绕。

  我是怎么了?我到底在想什么?和琳达结婚是我想要的生活吗?……方振国反复诘问着。

  夜,将最后一缕星光吞噬进自己腹中,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忽然间,方振国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温暖而轻盈,接着竟飞了起来,他感觉好极了。他飘荡着,游离在一望无垠的田野上。朦胧中,他感觉天边有朵云正朝他微笑,那笑容跟妻的像极了。于是,他飞了过去,他想触摸她。可就在他伸出手的一刹那,无数个飘忽的身影向他蜂拥而来,琳达、贝贝、女儿……所有人将他紧紧包围。

  他纷乱了,他混沌了,他疲惫了,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琳达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书房没有开灯。

  琳达轻轻打开一盏壁灯,发现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方振国趴在书桌前睡着了。

  琳达悄悄走到方振国身边,把手中的厚大衣披在了他身上。

  这时,方振国醒了,他睁开惺忪的睡眼,坐了起来。

  “振国――”琳达深情地望着他,神情黯然,一脸憔悴。

  “我……”她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那般楚楚动人。

  “什么?”方振国疲惫地望着她。

  “振国,让贝贝再呆些日子,过段时间再说吧……”她温柔地看着他说。

  方振国心头顿时感到一丝温暖,他笑了笑,点点头。

  黎明的晨曦,带着一抹清冷的月色,夹杂着草木淡淡的清新悄然而至。稀薄的雾霭渐渐褪去,等待着它生命中最早的那一缕曙光。
24
遗忘梦的星球 发表于 2009-6-16 16:14:15
等发完了之后  我再说话吧~
23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6:13:37
两天后,贝贝的状况渐渐有所好转。一个清早,方振国正躺在床上抽烟,突然听到门外一阵爪子扒门的声音。于是,他便起身开门。门一开,只见贝贝箭一般“唰――”地钻进他们的被窝。睡梦中的琳达还不知道,她迷糊迷糊地只觉得有个毛茸茸的东西不停地在它大腿间蹭来蹭去。突然,她觉得不对劲,猛得睁开眼一看,顿时尖叫起来。她吓得脸色惨白,来不及反应就赤条条地滚到了地板上。接着,她迅速爬起来,惊慌失措地在卧室里四处躲闪。刹时,贝贝打了个愣。仅仅几秒,它又冲上前嗅了嗅眼前这个女人,又盯着她看了一眼,它觉得她很诡秘而且心术不正。于是,它紧追着她,汪汪直叫。琳达白晃晃的屁股和丰腴的乳房跟着她跑动的节奏剧烈地晃动着,这把一旁的方振国逗得哈哈大笑。琳达又气又急,“快把它弄住呀!快呀!快!……”她声嘶力竭地喊。方振国这才赶紧把贝贝抱住。琳达狼狈不堪地喘着粗气,羞得满脸通红,她怒气冲天地嚷道:“真无聊!简直……简直是……”她急得差点哭了出来。方振国抱着贝贝嘻皮笑脸地说:“乖乖,以后不能这样对妈妈,知道不?”他一边说,一边摸着它的脑袋。这时,琳达感觉自己像是受到了一次莫大的侮辱,她禁不住冷冷地从鼻腔里发出“哼――”的一声,然后披上睡衣转身出了卧室。

  琳达气呼呼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越想越不能理解。于是,便故意找来翠姨拉家常。听完方振国和贝贝的事后,她沉吟了许久没有说话。

  中午,琳达特地安排翠姨做一桌好菜。方振国刚坐到桌边,贝贝就从花园里冲进来,跳到他旁边的一张椅子上。

  方振国见琳达正端着热腾腾地菜从厨房里走出来,便赶紧说:“贝贝,乖,下去!”

  “没关系,没关系……”琳达像没事一样,笑着道。

  她刚要坐下,贝贝突然朝她扑过来。

  琳达下意识地连退两步。

  这时,方振国拿了个鸡腿递给琳达,说:“你来喂他,慢慢熟悉就好了!”

  琳达不自然地笑了笑,接过鸡腿,递到它嘴边。

  贝贝警觉地瞪着她,连闻都不闻。

  琳达尴尬地只好自圆其说,“怎么,嫌不好吃?你这个小家伙还挑食啊?”她一边笑着,一边鼓足勇气伸出手想摸贝贝的脑袋。

  哪知道贝贝猛回头,张开嘴就要咬她。

  琳达吓得赶紧把手缩了回去,直往方振国身后躲。

  贝贝不停地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方振国赶紧夹了块排骨,递到贝贝嘴里。

  贝贝这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之后的日子,对琳达来说简直像一场恶梦。每天早晨不到六点,贝贝就会扒门想要冲进来,尽管方振国答应过她绝不再开门,可琳达还是一到时间就提心吊胆,只要她听到爪子扒门的声音就心烦意乱地睡不着;吃饭的时候,贝贝总是老滋老味地坐在他们中间,方振国无论吃什么都会亲昵地咬上一半丢给它;到了晚上睡觉,贝贝就赖在他们房间里不走,方振国就陪它笑啊,闹啊,折腾到很晚。最让琳达难以容忍的是,只要贝贝一看见她和方振国亲热,就会不停地叫,叫得人烦躁不安,什么好心情都搅没了。不仅如此,它还咬坏她的首饰,琳达向方振国说起这事时,方振国只是淡然一笑,说:“我再帮你买就是了!”琳达觉得很无奈,自从贝贝回来以后,方振国陪她的时间乃至于性生活的次数都在明显地减少。


  因为这条狗,琳达郁闷了好一阵子,直到母亲答应从老家赶来看她,心情才有了些好转。母亲来的前一天,琳达把所有事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还特地吩咐翠姨做一桌丰盛的晚餐为母亲接风洗尘。那个晴朗的午后,琳达兴奋地开车去接母亲,一想到她和方振国结婚后,就能给母亲在城里买一套大房子,把她从农村接过来安享晚年,她心里就美滋滋的。

  琳达在车站的出口处焦急地等待着。

  不一会儿,她看见清瘦的母亲在拥挤的人群中,一点点向前挪动。母亲左手提着旅行包,右手拎着布袋子,在人群里时不时被挤得跌跌撞撞。琳达远远地发现母亲的背已经有点驼了,瘦小的身子看上去还是那么弱不禁风。母亲穿得还是去年她春节回家时买的那件紫红色的羊毛衫,裤子和鞋都还是旧的。那一刻,琳达想到曾经年轻漂亮的母亲,在岁月的消磨下如今变成了个两鬓斑白,满脸皱纹,连走路都颤颤巍巍的老人时,心中一阵酸楚。

  “妈――”琳达大声地喊着,向母亲挥起手。

  母亲一出站,琳达就赶忙接过她手中沉沉的旅行包,问长问短,母女俩开心地一路边走边聊地上了车。琳达带着母亲在城里兜了几圈,兴致勃勃地讲起她和方振国认识的前前后后。

  “妈,我和振国打算过两个月就结婚!”琳达笑着说。

  “噢?这么快啊?”母亲有些吃惊。

  “嗯,是啊,我年纪也不小了嘛!”琳达点点头,看了看身旁的母亲,又说:“振国说了,等过这阵子我和他的婚事忙完之后,就在城里买栋房子把你接过来住,顺便再找个人照顾照顾你。城里的医疗条件到底要好些,能把你在乡下落得那些老毛病,好好瞧瞧,我也可以好好陪你啊!”琳达开心地说个没完。

  “哎……闺女,你呀……”母亲叹了口气,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妈,又怎么了嘛?”琳达嘟起嘴。

  “……”

  “说嘛――”

  母亲摸了摸琳达的头,语重心长地说:“闺女,妈其实不图你什么,从小到大你就没父亲疼,我这个做妈的心里一直就觉得很对不住你。现在你也快结婚了,妈对你没什么要求,就希望你能找到个真正疼你,懂你的人!”

  “妈……”琳达半天说不出话来,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车进方家大院时,琳达突然听到贝贝的一阵狂吠,她顿时感到很不安。方振国和翠姨都在院门口等着。车刚停下,翠姨就立刻跑上来拉开车门,把琳达母亲扶了下来。

  方振国也彬彬有礼地上前。

  他们寒暄了几句后,琳达母亲便蹲下来,拉开旅行包,从里面拿出一个油壶,一大包糅碎的散子,还有一瓶红艳艳的辣椒酱。

  “方先生,这是自家磨的麻油,可香咧!闺女,你最爱吃的油散子我也给你带来了。”她笑着,露出几道深深的鱼尾纹。

  “哦,对了!还有……”她又拿起辣椒酱对方振国说:“上次听闺女说你喜欢吃辣子,所以我就给你捎来了。呵呵……”

  “妈,城里什么东西买不到啊!你也真是的,带这些干嘛?”琳达皱起眉头,一脸不悦。

  方振国却爽朗地笑了起来,他接过辣椒酱,连声说:“太好了,太好了……这可是好东西!想当年我插队的时候,吃到农民腌的辣椒,那可是到现在都忘不了啊!”

  “可不?我也爱吃得很呢!”琳达母亲也笑嘻嘻地说。

  这时,琳达轻轻扯了一下翠姨的衣角,朝她使了个眼色。

  翠姨立刻笑着打岔道:“来,来,老大姐,我带你到四处转转去!”

  说完,翠姨扶着琳达母亲就向别墅走去,琳达这才笑眯眯地跟在她们身后。

  她们穿过花园,经过游泳池,又绕过一楼的健身房,桌球室。然后,顺着旋梯上了二楼,翠姨依次打开每个房间介绍起来,主卧、客房、阳光屋……

  又走到一间房前,翠姨突然站住了。
22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6:12:14
贝贝呆呆地站着,猛然间,它的眼睛湿润了。

  方振国张开双臂,说:“我们回家,我们回家好吗?……”

  贝贝仿佛听懂了,它瘸着腿,一拐一拐,艰难地向他身边挪去。

  方振国猛得站起来,一把将它抱住,紧紧地抱住。

  贝贝依偎在他怀里,像个孩子。这是所渴望的一个拥抱,这个拥抱熟悉而温暖。

  方振国怜爱地抚摸着贝贝脏兮兮的脑袋,只见它依然死死地望着小楼上的那扇窗户,不肯离去。

  方振国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抱着它站到了土坡的最上面,用颤抖的双手把怀中的贝贝慢慢举起,托过头顶。

  贝贝更努力地朝那个方向望去。

  远远地,透过那扇窄窄的玻璃窗,似乎可以看到另一个小小的身影。

  贝贝一直那么望着,很长时间,方振国就这么托着……

  天渐渐黑了,一阵秋风吹过,树上的最后几片叶子落了下来,鸟儿也不愿停留,“唿——”地一声飞走了。

  贝贝就这么恍惚恍惚地被方振国抱上了车,它疲惫不堪地望着他,像是经历了一个世纪。

  车终于开了。

  窗外,风呼呼地吹着,那委婉的旋律不是在泣诉,而是在轻轻地吟唱。它们祈盼着贝贝快点睡去,然后做个轻松的好梦,等一觉醒来,把所有的痛楚都忘得干干净净。

  渐渐地,车越开越快,终于隐没在了这条乡村小路的尽头……


  回到家,贝贝就一直昏睡,方振国望着它,既怜爱又无奈。每当他看到贝贝后腿上那几处显眼的伤口,想到帮它清理时,它发出的尖利呻吟声,他就会不自觉的想象村书记棒打贝贝的情景,他想得越多,就越咽不下这口气。事实上,猫耳庄村书记的嚣张他也有耳闻,不过气焰如此张狂他倒是没想到。既然那家伙把自己当成地方一霸,糊涂得不论青红皂白,什么蚂蜂窝能敢捅,那就让他明白一回,让他好好吃吃苦头,长点记性。方振国忿忿地想。于是,他拿起电话拨了出去……

  几天后,在猫耳庄传开了一则令人乍舌的消息。村民们都沸沸扬扬地议论着,其中村民豁嘴大嫂最擅长表演,她叙述时手舞足蹈,吐沫星子肆无忌惮地从嘴上的那个豁洞里飞出来,并且她乐此不疲地见人就说。“前两天哦,一个黑不隆冬的晚上,书记王麻子在镇上的饭店吃完酒,怂劲上来了,钻进‘艳红’洗头房找小姐,”豁嘴睁大眼睛,侧着身子,遮起半边嘴,神秘兮兮地对旁边人说:“你呀晓得找的是哪个啊?”她一边说,一边挺着胸脯,扭着屁股摆动起来,“对咯!就是那个奶子最大、屁股最翘的骚╳小红嘛!王麻子跟她快活过以后,裤子一提,急赶急跑回家,哪晓得?……”豁嘴突然停下来,嘿嘿一笑,然后故意伸了伸脖子,咽了一口吐沫,接着说:“走到半路哦,不晓得从哪里冲出来一帮人,把他拉到墙根就劈头劈脑地豁他哟!那豁得哟,他是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咯,头上的血淌得呼呼地哦,要不是及时送到医院,他那条老命都没了哦……”豁嘴不停地咂嘴。“这下好咯,头包起来了,腿也上了石膏,看样子躺床上两个月都爬不起来,看他老鸡巴还折腾什么屌东西……”豁嘴幸灾乐祸,笑得眼泪水直淌。她用手不停地擦脸,又抹去嘴窝子里溢出来的口水,兴奋地说:“你们还不晓得呢,王麻子神得很哦,他居然还编了个故事,说自己体察民情不慎在滑到沟坎里去咯,据说镇政府还给他报销医药费,算工伤唷!更滑稽的是,他老婆还当是真的,心疼得不了呢!你们看,这算是哪门子的新鲜事啊!……”

  这件事传开后,成了本年度村上最大的新闻,村民们的业余生活就此变得更丰富多采,他们把此事当成茶余饭后重要的娱乐消遣话题,这个新话题远比书记家“千金”小花与贝贝的“私奔”事件来得新鲜、刺激得多,这种爆料在猫耳庄这种小地方真可以称得上是“千年等一回”。可常言道,有人欢喜,有人忧。我们可怜的书记大人在此事件中莫过于是最难堪的角色,除了自己不检点的私生活被曝光之外,这顿飞来的毒打更让他的皮肉遭了不少苦头。可令他最懊恼的却是他想不出到底是谁干的,这一点对他来说最头痛。他糊里糊涂过了大半辈子,吃也吃了,玩也玩了,该得罪的都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也不知道得罪没有。一直以来,他最大心病的就是老婆长得丑,一辈子没玩过几个女人,本想趁退休前的这段好时光再潇洒走一回。现在,快活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自从他挨过这顿打后,每天都惶惶不可终日。他白天谨小慎微,晚上天不黑就赶回家。几天下来,他老婆高兴的不得了,人前人后地夸他变得顾家了。不仅如此,书记大人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在头脑里捋一遍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先是近一个月的,再到一年前的,接着是十年前的,最后竟到了他四、五岁时的。结果不出两个月,他就开始大量脱发,谢了顶,还落下了个失眠的毛病。如果有一天,他知道自己生平第一次挨揍是因为一条狗的话,没准他都会发疯。

  虽然书记挨揍,方振国出了口恶气,但贝贝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它昏睡一天后,终于醒了。可睁开的眼睛的第一时间,它变得极其慌乱,楼上楼下的疯跑、乱蹿、怒吼,像在寻找什么,它总试图冲出家门,并且不吃不喝。方振国觉得它的病可能会就此复发,心情沉重得简直难以言表。半天后,贝贝又出现了另一番状况,要么嗜睡,要么呆呆地发愣,不让任何人靠近。方振国心想,它的精神肯定是处于极度紧绷的状态,或者说极其混乱中。因此,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他只得像过去一样时时刻刻守着它,不断安抚它的情绪,顿顿给它做好吃的、哄它。然而,这所有的一切在琳达中眼中是不可思议的。她搞不清家里怎么会莫名其妙地突然多了只行为和长相都极端怪异的狗,而且方振国居然不上班天天陪着它。这事弄得她有点晕,实在想不通。每次,琳达想开口问他时,方振国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根本听不进她在说什么。
21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6:11:13
此时此刻,院落里的小花深情地望着贝贝,它觉得它身体里忽然划过一道流星,那道流星给它带来温暖和幸福,这种感觉很奇妙。它回眸起贝贝战斗的那一幕幕,忍不住又仔细地打量起这个蒙面骑士般的“男人”。它英勇、帅气、刚毅……这是小花在“少女”时代梦境中才能经历的美丽故事,它简直不敢想,它爱上了它了,就在那一瞬间。

  小花慢慢走到贝贝身边,它贴近它,然后轻轻地舔了舔贝贝还在流血的耳朵。

  它想记住这个味道,这个仅属于勇敢者的味道。

  从那以后,它们就谱写了一首动人的爱情之歌。小花每天都在院落里张望着,它看着远远的青山、瘦瘦的枣树、渺渺的湖水……看着看着,有时竟泪汪旺的。它思念着它的情人,苦于它们无法相守。它知道贝贝在等着它,呼唤着它。是啊,贝贝整日整夜地站在书记家后院的小土坡上,不肯离去。它总是趁人不在的时候,才能跳进去和小花温存几分钟。即便是几分钟,它们都觉得是那么甜蜜、幸福。后来,它们相爱的故事传遍了整个猫耳庄,村民们个个都觉得很滑稽,他们纷纷劝书记成全这对“情侣”,说包办“婚姻”是不会有幸福的。可书记大人对此事却始终没有松口,他怎么都觉得村民们嬉皮的议论像是在讽刺他养了个不检点的女儿。直到有个晚上,贝贝在雨中全身淋透仍然不断地发出动情的求偶呼唤,这才感动了书记的老婆,她偷偷把小花放了出去,圆了它“少女”时代的那个梦。

  小花狂奔着,狂奔在瓢泼大雨中,在凄迷的夜色中,在呼啸的狂风中,在萧瑟的树影中,在黑暗中,泥泞中,在所有爱与被爱的渴望中,在痛苦和欢乐的边缘中,在它和贝贝的爱情中……

  它们忘记了一切,快乐地奔跑着,从黑夜到黎明……

  黎明……黎明有多远?很远吧,也许比想象得还要远。

  清朗的蓝天,飒飒的秋风轻柔地吹着。它们在金色的水稻田里交媾,把彼此最激情、最猛烈、最温润的爱奉献给对方,它们相拥着,喘息着,扭动着,尖叫着……它们要把所有的一切都洒在这块充满梦幻色彩的土地上,它们要让这一刻在时间回廊中静止,凝结成记忆中的永恒。

  这三天,就是永恒的三天。

  小花开始真正知道什么是幸福,每当它看到贝贝清澈的眼睛,听到它急促的呼吸,嗅到它身上淋漓的汗味,它都想吻它,想告诉它,它是多么爱它,多么想和它撕守在一起。如果繁辰陨落,它愿变成一道光,照亮贝贝漆黑的世界;如果湖海干涸,它愿成为一滴泪,流进贝贝干涩的眼睛;如果群山崩裂,它愿化为一片云,托起贝贝飘去世界的另一端。如果……太多的如果……

  然而,当小花挪动着沉重的脚步,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恍惚中,在荒凉的土坡上,它仿佛又看到了那栋曾经充满温馨的红色小楼,听到了主人们一声声焦急的呼喊,嗅到了胖毛身体里那一丝寂寞消沉的气息。猛然间,它的眸子里闪过了一道泪光。是的,它无法选择永远幸福,它爱它的家人,它无法克制自己不去想。或许,幸福是伴着眼泪而来,就注定得随着眼泪而去吧!它得回去了,也该回去了,毕竟那里是它生活了三百多个日日夜夜的地方,那儿才是它的家啊!

  这就是幸福,它凋零的速度永远比来时仓促,短暂得让人来不及反应。

  小花是顺着原路回去的,顺着它来时狂奔的那条路。不过那个晚上,没有雨,只是它的脚步变得慢了很多,没有坚决,没有狂热,没有幻想,只有犹豫,只有平静,只有责任……

  贝贝站在高高的草垛上,借着朦胧的月光远远地望着小花,直到它小小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


  方振国接到的电话那一天,就是小花回家的当天。老马在电话里告诉他,猫耳庄的村书记因为小花和贝贝“私奔”的事被传了出去,气急败坏,狠狠地将小花揍了一顿,然后把它反锁在房里,再不给它出来。而贝贝为了能见上自己心爱的“姑娘”,即便被书记打得遍体鳞伤也还要去找它。老马没办法,就只好把贝贝也关起来。可书记仍不罢休,他恼羞成怒地非要让贝贝离开这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并且还发了最后通牒,限定他在三天之内务必把狗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方振国挂上电话就匆匆赶去农场。一路上,他既好气又好笑,书记村霸王的口气,贝贝可笑的“私奔”,还有自己,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老被只狗没完没了地折腾,他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他赶到农场时,已是黄昏。天边的几抹残霞渐渐向云端消散,枯黄的落叶撒满了村庄的小路,田间的庄稼汉们正扛着锄头、镰刀,向炊烟冉冉升起的地方走去,那橘色的光,映衬在他们一张张疲惫的脸上。

  方振国踏进小院,只见呆呆正守在门口。它一看见方振国,便激动地冲上来,扯着他的裤脚就往里拖。方振国跟着它,没走多远,呆呆就在一间废旧的小木屋前停了下来,汪汪叫了两声。

  方振国轻轻拉开门销,就在他打开门的一刹那,昏暗中,他只觉得有个黑影箭一般地蹿了出去,他根本来不及反应,那影子就“嗖――”地消失了。

  于是,他开始在农场周围四处寻找,不停地喊着贝贝的名字。一个多小时下来,眼看天都快黑了,他越找越急,越找越恼火。

  最后,终于在书记家西边后院外的一个小土坡上,他远远地看见了贝贝。

  那一刻,他再也无法压制住心中的怒火,冲它大吼道:“贝贝,贝贝!你给我过来!”

  贝贝猛回头,歪着脑袋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黄昏里,它根本看不清,它只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但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是谁。

  方振国更火了,他顺手捡起地上的枝条,大步流星地朝它走去。

  “我叫你过来,你听到没有?”他提高嗓门喊。

  贝贝一动不动,疑惑地盯着他。

  “贝贝,贝贝!”方振国又冲它大喊几声。

  是主人?真的是他!它睁着圆圆的眼睛,傻傻地看着方振国,头脑在瞬间竟一片空白。

  方振国举起枝条,对着它的背狠狠地抽去。

  贝贝发出痛苦的呻吟声,它委屈地望着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又做错了什么。此时此刻,它是多么渴望主人的一个拥抱,亲吻,或是几句安慰。这些天来,它遭了太多的罪,小花离开它,书记打它,老马关它,现在居然连这么多天都没见到的主人都抽它,这到底为什么?它努力地想啊想,可脑袋一片混沌,什么也想不出。它累了,累极了……

  贝贝在方振国的脚边趴了下来。这时,方振国才仔细打量起它。他再没想到贝贝会如此狼狈,它像个没人要的野孩子,浑身脏兮兮,身上好些泥巴结子。它左半边耳朵耷拉着,眼睛通红,布满血丝。方振国四处看了看,竟还发现土坡的周围血迹斑斑,鲜红得刺眼。

  他顿时懵了。

  他低下身想去抱它,哪料贝贝突然向旁边挪了几步,然后费劲地立起身子把爪子扒在院门外的栅栏上,动作迟缓而吃力。它痴痴地望着院落里的小楼,用嘶哑而近乎绝望的声音哀号着,那一声声地,直逼方振国的心。贝贝孤寂且凄楚的哀鸣仿佛是在诉说内心无尽的悲伤。不多会儿,它挺了挺僵直的身子,又不由自主地将右腿微微抬起。它的腿剧烈地颤动着,方振国猛然发现它的后腿上绽开了好几处半寸长的伤口,上面的鲜血还没有凝固。

  方振国感到一阵心酸。

  “贝贝,贝贝……”他声音颤抖着。

  贝贝一脸忧伤,怯懦地望着他,不敢上前。

  方振国慢慢蹲下来,把手中的枝条扔在一旁,哽咽地说:“贝贝,到这儿来,到爸爸身边来……”


20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6:10:19
直到有个早晨,方振国突然接到老马的一个电话,于是一切都改变了。



  事情还得从贝贝下乡后的第三个月说起,也就是方振国遇见琳达的前不久,贝贝也认识了一个“姑娘”,那“姑娘”叫小花,说到血统自然和贝贝没法比,是只串种的白色金巴狗。它的耳朵和背上有点儿黄色的杂毛,眼睛很大,有个黑黑的小扁鼻子,它下颚的牙齿微微突出,这让它看上去脸上仿佛总挂着笑容,温柔而亲切。小花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好闻的香味儿,脖子上还系了个金色的铃铛,跑起路来发出悦耳铛铛声。它性情温和,从不乱嚷嚷。据说它是城里人送来的,在这个村上可就是最名贵的狗了。说它名贵倒还有一个原因,那是因为它的主人是村上的书记,在当地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

  贝贝会让小花爱上自己,还源于它和胖毛的那场恶斗。小花原是胖毛的相好,胖毛之所以叫它胖毛,固然是因为它胖,但胖也分很多种,有的胖得可爱,有的胖得强壮,而胖毛的胖属于胖得臃肿、累赘的那一型。其实小花谈不上爱它,有时甚至还有点讨厌。比如它很烦胖毛每次都眼屎巴巴地望着它,用那种色迷迷的眼神。还有,胖毛的嘴里总有一股臭鸡蛋味,那是他的主子经常喂它鸭屁股造成的。胖毛的主人在村里承包了个采石厂,在村上也算是个不小的暴发户。因为和村书记是邻居,加上两家有权钱交易,关系非同一般,平时走动很频繁,因此,胖毛和小花似乎也就成了板上定钉子的事。虽然胖毛长得难看,脑袋也不好使,但它对小花确是一往情深。小花试图拒绝它,但因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加之它平时家教甚严,很少有外出同异性接触的机会,也就半推半就默认了这桩婚事。贝贝之所以会半路杀进来,还得归咎于呆呆惹得一场祸。原来呆呆,不光是呆呆,应该说整个猫耳庄的“单身汉”都垂涎小花的美色,它们中间有些“小伙子”的条件也不比胖毛差,什么生产队长家的阿黄、杂货铺家的二蛋……等等。在它们看来,胖毛之所以能得到小花,不过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罢了,所以它们分外眼红。于是,它们决定暗地里要好好整整胖毛,不让它那么逍遥快活。可它们在村上又是有身份的“贵族”,做这种偷偷摸摸见不的光的事要是被传了出去,那可是丢面子的大事。因此,它们想了个万全之策,找来呆呆,然后故意把它引到书记家后院的草垛旁,呆呆正巧看到小花,它看到小花第一眼,狗鸡就硬了起来。它激动地想跳过围栏,可好几次脑袋都撞到了横梁上,它跌跌爬爬好不容易翻了进去,就直朝小花身上扑去。小花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惊恐地叫个不停。就在这紧急关头,胖毛英勇地奔了过来,与呆呆开始了一场撕杀。结果,呆呆不仅没有吃到小花“豆腐”,还挨了胖毛一顿暴啐。胖毛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回家时,被贝贝看见了,它当然不能容忍别人欺负自己的同伴,它也就是这样被卷进这场是非中的。至此,不得不承认阿黄和二蛋这个一箭双雕的计划的确做得天衣无缝,可它们没想到的是,贝贝搅和进来后,小花居然会爱上它,并且成全了它们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那天,贝贝领着呆呆去找胖毛算帐。到了小花家后院,贝贝纵身一跃,轻松地跳过了栅栏。只见,胖毛正陪着小花在院子里享受日光浴,看上去极其惬意。贝贝的突然出现吓了胖毛一跳,它警觉地连退几步,然后虎视眈眈地盯着它。它心想,这下自己又可以在小花面前露一手了。一想到前几天和呆呆的那场战斗,自己有几处打得还不够漂亮,正一直为此懊恼呢,现在居然又有个倒霉鬼送上门来,这不是又给自己树立英雄形象的机会吗?它想着想着,差点得意地笑出了声。贝贝站在离它们只有一米不到的正前方,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它不知道眼前这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在想些什么,它只觉得它长得很滑稽,以这样的长相来估计它的智商肯定高不了,它所想的也准是些无聊的事。贝贝看着它,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屑。这时,一旁的小花胆怯地瞅了瞅贝贝,接着便不由自主地向墙根儿缩了缩。虽然胖毛还没有同它开战,但小花却能十足地感受到,眼前这个不速之客的身体里所蕴藏的英武和霸气。突然,胖毛趁贝贝毫无防备之际,瞪着通红的双眼奋力向贝贝冲去,它咧开大嘴对着它的耳朵就是狠狠地一口。刹那间,贝贝的耳朵被拉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它的表情霎时有几分痛苦,但随即又放松下来,“这个杂碎一样的货色,难道只会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吗?”它的眼神中充满了藐视,无所畏惧地向胖毛一步步逼进。胖毛开始有些紧张,它觉得面前的这个家伙杀气很重,可能会是个不好对付的角色。于是,它虚张声势地朝贝贝大吼了两声,也给自己壮胆。可贝贝不理会,它暗自好笑,心想,原来这就是它所有的伎俩,简直太小儿科了!贝贝越向前逼近,胖毛就越紧张,它的后腿甚至有点发软。“不行!我可不能在小花面前像个孬种!”胖毛心里直发虚。就在贝贝龇起牙的那一瞬间,胖毛唰地又向它冲去。这一次,贝贝眼疾嘴快,它牢牢地咬住了胖毛的颈子,然后揪起它胸前的长毛,头用力一甩,将它远远地撂开。胖毛还不甘心,它努力地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喘着粗气。这时,它瞟了一眼贝贝受伤的耳朵,灵机一动,接着又向它流血的伤口处发起进攻。这下,可把贝贝惹火了,它头猛得一侧,胖毛扑了个空。然后,它又迅速掉转头,再一次死死地咬住了胖毛的脖子。胖毛痛苦地挣扎着,它越挣扎贝贝咬得越使劲。眼看着贝贝的半个大牙已经抠进了胖毛脖子上的赘肉里,鲜血直往外冒,胖毛这才哆嗦起来,它知道如果它再耍什么把戏,可能小命就没了。于是,它不敢动弹。可贝贝不依不饶,它的眼睛里迸射出一种必杀的冷光。只见,胖毛脖子里深红色的血顺着贝贝雪白的牙一滴滴地流下来,染红一地。小花看到这幅情形,它吓傻了。这些天来,突如其来的怪事接二连三在它身上发生,它长这么大从没像这几天经历这许多惊心动魄的瞬间。就在小花心乱如麻的时候,它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那沉闷的哀号声仿佛来自遥远的国度,苍凉而绝望。不,这声音很近,近在咫尺。小花猛抬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那是……是胖毛?是从它喉咙里发出来的?”小花吃惊地望着它,这是它头一回见胖毛如此颓丧。胖毛在乞求,它乞求贝贝能高抬贵手放它一条生路,它投降了。胖毛一遍遍地叫着,求饶着,它眼眶周围的毛都湿了。贝贝终于领会了,它渐渐松了口。胖毛一下瘫倒在地上,许久,它黯然地望着小花。这时,呆呆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它得意洋洋地在胖毛面前晃上几圈,然后故意摆上几个POSE,露出一副胜利者的尊容,它倒更像是这场决斗中战胜敌人的勇士。胖毛怯懦地向后退了退,它又望了一眼小花,便悄悄地逃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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